無意義的股間特寫!
完整圖要等八月才看得到(這商業用稿)
不過好像要有點運氣才拿得到....
2008年6月27日
色字頭上一把刀
雖然不知道是誰說的,但是很常聽到,我只想說...說這句話的人國文一定不好。
色字頭上根本不是刀!
會突然想說這句話其實是看到有人在K島塗鴉貼上車圖,還有人轉法律板的留言(說是散佈色情圖片被告妨礙風化)。
在此建議去看萬惡刑法235跟給與一絲曙光的釋字617。
話說,每次背釋字都有一種台灣的司法未來還是有希望的,這群老頭很清楚釋字很重要,有理性多了...雖然我還是很想把235廢掉,不過至少617讓有採取適當之安全隔絕措施(例如附加封套、警告標示或限於依法令特定之場所等)的色情物/訊息可以從刑法 235中解套。
前陣子有傳聞有人販售限制級物品卻沒有確認購買者是否成年,也吃上235。(其實一直都有這種事,只是因為好像是跟女性向同人有關的人士,所以在同人界才傳得特別大)
所以大家在散佈的時候要小心喔。 (逃)
色字頭上根本不是刀!
會突然想說這句話其實是看到有人在K島塗鴉貼上車圖,還有人轉法律板的留言(說是散佈色情圖片被告妨礙風化)。
在此建議去看萬惡刑法235跟給與一絲曙光的釋字617。
話說,每次背釋字都有一種台灣的司法未來還是有希望的,這群老頭很清楚釋字很重要,有理性多了...雖然我還是很想把235廢掉,不過至少617讓有採取適當之安全隔絕措施(例如附加封套、警告標示或限於依法令特定之場所等)的色情物/訊息可以從刑法 235中解套。
前陣子有傳聞有人販售限制級物品卻沒有確認購買者是否成年,也吃上235。(其實一直都有這種事,只是因為好像是跟女性向同人有關的人士,所以在同人界才傳得特別大)
所以大家在散佈的時候要小心喔。 (逃)
2008年6月26日
2008年6月25日
TOSR vs TOV
老實說我煩惱該玩哪個很久了 orz
雖說一個是明天(26號)發售,一個要八月六日,不過因為我七月考完試後趕圖也要趕到八月,所以根本沒差。
考慮的因素之一:我沒有wii但是有360;因素之二:TOV的畫面較好但是我喜歡TOSR的人物設計(TOSR的畫面太灰暗,色調我不太喜歡)。
所以到現在還在煩惱......也許等TOV出來之後跟評價一起考慮吧。
說到wii,台灣機實在是超沒誠意的,連介面都是日文,功能又少(未來就算能開通網路,會不會跟日本的一樣多都很懷疑,何時開放也是問題),價格又...老實說我可能會傾向日規。
雖說一個是明天(26號)發售,一個要八月六日,不過因為我七月考完試後趕圖也要趕到八月,所以根本沒差。
考慮的因素之一:我沒有wii但是有360;因素之二:TOV的畫面較好但是我喜歡TOSR的人物設計(TOSR的畫面太灰暗,色調我不太喜歡)。
所以到現在還在煩惱......也許等TOV出來之後跟評價一起考慮吧。
說到wii,台灣機實在是超沒誠意的,連介面都是日文,功能又少(未來就算能開通網路,會不會跟日本的一樣多都很懷疑,何時開放也是問題),價格又...老實說我可能會傾向日規。
2008年6月21日
2008年6月20日
2008年6月19日
2008年6月14日
原色人格簡易分析
剛看到的人格分析網站,大致上滿準的,不過我覺得好像滿容易被挫折打敗的...... orz
藍32 分析型
【Me原色組合】自覺藍色 + 潛質綠色 + 原生藍色
【分析型】總是以理性思維來分析感覺,甚至分析愛情的人。
有話直說,即使與對方並不熟悉,也會完全直來直往,對於人際非常有興趣,但是指花許多時間在分析別人上,喜歡以理性邏輯來分析情感、感覺等等,有時會越分析越混亂。
【分析型‧Me原色組合色彩本質】
。自 覺 藍 色:知 性
。潛 質 綠 色:超自然
。原 生 藍 色:純 粹
【分析型的外顯行為】
個性光明磊落,不喜歡檯面下的小動作,覺得事情攤開來講比較踏實,毫不隱晦,不太認同曖昧不明的狀況。
坦率直言和不善交際,有時會讓人覺得不夠圓滑甚至受到曲解;很少曲意奉承,大部分時間都是有話直說,坦蕩而有禮。
處理很多事情以直覺為準則,有時忽略了理性的思考程序,反而會使渾沌不明的狀況越來越混亂。
【分析型的潛意識】
重視情感和感覺,尤其著重精神生活的追求;不太重視物質,很少為了物質的匱乏感到憂心。
有時會有隱世的念頭,覺得只有在獨處的時候獲得的平靜最真實,情緒紊亂時,獨處的平靜能夠讓他們安定,回復理性平和的思考。
潛藏型的愛面子,很在意自己的表現,希望給人良好印象;但多數都不承認自己愛面子,甚至會刻意隱藏這個特質。
【分析型的靈能意識】
冷靜且理性,是有魄力的領導者,能夠在混亂之中找出方向。相信知識就是力量,思想和理性都是重要的,認為自己所知的一切知識,都將是幫助解決問題的利器。這世界處處充滿學習機會,學習表達自己的思緒和想法。
心地善良,對人和事都有著寬厚包容的心,喜歡為他人付出,給予周圍的人妥善的照顧和關懷,是會帶給別人幸福的人;對於情感和家庭責任重大,重視朋友和家庭成員的凝聚力。
具備寬大心胸的理想主義者,生活磊落、自在,他們的成功來自於一步步踏實的努力,遭遇困難時,會停下來找出究竟缺乏什麼,再繼續前進。不輕易被挫折打倒,認為挫折和失敗是他們前進和學習的動力。
藍32 分析型
【Me原色組合】自覺藍色 + 潛質綠色 + 原生藍色
【分析型】總是以理性思維來分析感覺,甚至分析愛情的人。
有話直說,即使與對方並不熟悉,也會完全直來直往,對於人際非常有興趣,但是指花許多時間在分析別人上,喜歡以理性邏輯來分析情感、感覺等等,有時會越分析越混亂。
【分析型‧Me原色組合色彩本質】
。自 覺 藍 色:知 性
。潛 質 綠 色:超自然
。原 生 藍 色:純 粹
【分析型的外顯行為】
個性光明磊落,不喜歡檯面下的小動作,覺得事情攤開來講比較踏實,毫不隱晦,不太認同曖昧不明的狀況。
坦率直言和不善交際,有時會讓人覺得不夠圓滑甚至受到曲解;很少曲意奉承,大部分時間都是有話直說,坦蕩而有禮。
處理很多事情以直覺為準則,有時忽略了理性的思考程序,反而會使渾沌不明的狀況越來越混亂。
【分析型的潛意識】
重視情感和感覺,尤其著重精神生活的追求;不太重視物質,很少為了物質的匱乏感到憂心。
有時會有隱世的念頭,覺得只有在獨處的時候獲得的平靜最真實,情緒紊亂時,獨處的平靜能夠讓他們安定,回復理性平和的思考。
潛藏型的愛面子,很在意自己的表現,希望給人良好印象;但多數都不承認自己愛面子,甚至會刻意隱藏這個特質。
【分析型的靈能意識】
冷靜且理性,是有魄力的領導者,能夠在混亂之中找出方向。相信知識就是力量,思想和理性都是重要的,認為自己所知的一切知識,都將是幫助解決問題的利器。這世界處處充滿學習機會,學習表達自己的思緒和想法。
心地善良,對人和事都有著寬厚包容的心,喜歡為他人付出,給予周圍的人妥善的照顧和關懷,是會帶給別人幸福的人;對於情感和家庭責任重大,重視朋友和家庭成員的凝聚力。
具備寬大心胸的理想主義者,生活磊落、自在,他們的成功來自於一步步踏實的努力,遭遇困難時,會停下來找出究竟缺乏什麼,再繼續前進。不輕易被挫折打倒,認為挫折和失敗是他們前進和學習的動力。
2008年6月13日
雷句誠告小學館(二)原稿
(株)小学館を提訴(雷句誠の今日このごろ)
在第一回中提到為什麼要告小學館,這次就來談"為什麼可以告",也就是關於原稿所有權、賠償金爭議以及出版時簽訂的契約的重要性。
=====
原稿的所有權問題:
雖然對日本的著作權法以及跟小學館的契約並不全面的了解,但從訴狀第22"原稿連載契約及び出版契約の締結(甲2)"中可得知,在契約中寫明了原稿的所有權是屬於原告(雷句誠)所有。
小學館沒有善盡保管之責,無法歸還原稿,當然侵害了雷句誠的財產權。
原稿的價值認定:
原稿遺失,小學館應該要補償雷句誠,但是得賠償多少才適當?這也是出版社跟作者之間價值認定的爭議。
小學館對雷句誠提出的是稿費價值三倍(共234,000円)的賠償金跟266,000円的補償金,共50萬円;對於賠償跟補償為何要分開提,其涵義及認定標準各為何我並不清楚,雷句誠在blog中寫他也很疑惑。
雷句誠認為原稿具有藝術價值,主張應以訴狀第23(4)③中所述理由,以一張30萬円共150萬円作為損害(財產權)賠償,以及精神賠償(不應低於財產的賠償)150萬円,共計300萬円。(再加上30萬円的律師費,總計330萬円)
有爭議,就表示在當初的契約中雖寫明了借貸關係,但是沒有提及債務不履行時如何解決,以出版量巨大的小學館來說,也是讓人滿訝異的一點。
訴狀第26(1)提到
1970年代前漫畫的原稿並不具有價值,僅是為了印刷所需的素材,也許就是因為這種習慣,容易讓出版社忽略保管責任。
隨著時代變遷,漫畫原稿的價值開始受到認定,也為美術館的收藏項目,漫畫原稿的藝術性受一般大眾所承認;但在法制上,並無原稿作為"著作物"或是"藝術品"的前例。也就是說雷句誠是第一個要求在法律上將原稿定位為藝術品的。
若經由本判例,將原稿的地位提升到藝術品,編輯在對待原稿(藝術品)時將會更慎重,這也是雷句誠提起訴訟的意義之一。
不論此案最後會勝訴或敗訴,可以想見未來(日本)出版社在簽訂契約時,應會就原稿的價值認定作一番討論。不諱言因為是雷句誠,才會要求到稿費17.6倍的價值賠償(認定基準是原稿的拍賣價),不是每個人的原稿都具有如此的價值,不過這又是另一個問題了。
若在跟小學館的契約中明定原稿遺失時的賠償,就算原稿遺失了,雷句誠也僅能取得契約上的賠償金額;反之,小學館也不會面臨可能賠償330萬円的局面。
(不只有契約會有這種寫一半的情況,其實很多法律也都只有寫一半......)
雇用人及受雇人之間所簽訂的委託契約,在有法律糾紛的時候相當重要,但就我的經驗,台灣的環境並不會太注重契約的簽訂,曾跟五個公司合作過,僅有一家公司有簽訂委託契約,雖然可能是因為都為短期或單件委託的關係,有長期出版約定的作家的狀況我就不甚清楚了。
台灣雖有著作權法,但就細節部分還是應當要討論一下才好,更何況很多受雇人並無法律顧問,也不詳知著作權法的規定。雖然在簽訂之前的程序很麻煩,不過至少彼此認定的灰色區域會比較少。
PS:給有跟我合作的出版社:雖然我知道有一些灰色地帶,不過不會故意去踩的,至少要踩之前會先知會詢問過。-w-/
在第一回中提到為什麼要告小學館,這次就來談"為什麼可以告",也就是關於原稿所有權、賠償金爭議以及出版時簽訂的契約的重要性。
=====
原稿的所有權問題:
雖然對日本的著作權法以及跟小學館的契約並不全面的了解,但從訴狀第22"原稿連載契約及び出版契約の締結(甲2)"中可得知,在契約中寫明了原稿的所有權是屬於原告(雷句誠)所有。
原告が被告に入稿した原稿は、いずれも貸与であって、その所有権は原告のものである。出版社跟漫畫家之間,是屬於借貸關係,並約定黑白及彩色原稿的返還期限─黑白原稿為漫畫出版後半年,彩色原稿則是連載結束後為止。
小學館沒有善盡保管之責,無法歸還原稿,當然侵害了雷句誠的財產權。
原稿的價值認定:
原稿遺失,小學館應該要補償雷句誠,但是得賠償多少才適當?這也是出版社跟作者之間價值認定的爭議。
小學館對雷句誠提出的是稿費價值三倍(共234,000円)的賠償金跟266,000円的補償金,共50萬円;對於賠償跟補償為何要分開提,其涵義及認定標準各為何我並不清楚,雷句誠在blog中寫他也很疑惑。
雷句誠認為原稿具有藝術價值,主張應以訴狀第23(4)③中所述理由,以一張30萬円共150萬円作為損害(財產權)賠償,以及精神賠償(不應低於財產的賠償)150萬円,共計300萬円。(再加上30萬円的律師費,總計330萬円)
有爭議,就表示在當初的契約中雖寫明了借貸關係,但是沒有提及債務不履行時如何解決,以出版量巨大的小學館來說,也是讓人滿訝異的一點。
訴狀第26(1)提到
「1970年代までは、漫画原稿そのものに価値はな」く、「漫画は印刷されて初めて『完成品』という見方がある。生原稿は印刷するための素材に過ぎず、用 が済めば捨てられてしまうことも珍しくなかった」(2003年8月22日讀賣新聞夕刊・マンガ評論家・米沢嘉博氏のコメントより引用)。("「1970年代までは、漫画原稿そのものに価値はな」く"應為"「1970年代までは、漫画原稿そのものに価値はなく」",不過因為是引用就不修正了)
1970年代前漫畫的原稿並不具有價值,僅是為了印刷所需的素材,也許就是因為這種習慣,容易讓出版社忽略保管責任。
隨著時代變遷,漫畫原稿的價值開始受到認定,也為美術館的收藏項目,漫畫原稿的藝術性受一般大眾所承認;但在法制上,並無原稿作為"著作物"或是"藝術品"的前例。也就是說雷句誠是第一個要求在法律上將原稿定位為藝術品的。
若經由本判例,將原稿的地位提升到藝術品,編輯在對待原稿(藝術品)時將會更慎重,這也是雷句誠提起訴訟的意義之一。
不論此案最後會勝訴或敗訴,可以想見未來(日本)出版社在簽訂契約時,應會就原稿的價值認定作一番討論。不諱言因為是雷句誠,才會要求到稿費17.6倍的價值賠償(認定基準是原稿的拍賣價),不是每個人的原稿都具有如此的價值,不過這又是另一個問題了。
若在跟小學館的契約中明定原稿遺失時的賠償,就算原稿遺失了,雷句誠也僅能取得契約上的賠償金額;反之,小學館也不會面臨可能賠償330萬円的局面。
(不只有契約會有這種寫一半的情況,其實很多法律也都只有寫一半......)
雇用人及受雇人之間所簽訂的委託契約,在有法律糾紛的時候相當重要,但就我的經驗,台灣的環境並不會太注重契約的簽訂,曾跟五個公司合作過,僅有一家公司有簽訂委託契約,雖然可能是因為都為短期或單件委託的關係,有長期出版約定的作家的狀況我就不甚清楚了。
台灣雖有著作權法,但就細節部分還是應當要討論一下才好,更何況很多受雇人並無法律顧問,也不詳知著作權法的規定。雖然在簽訂之前的程序很麻煩,不過至少彼此認定的灰色區域會比較少。
PS:給有跟我合作的出版社:雖然我知道有一些灰色地帶,不過不會故意去踩的,至少要踩之前會先知會詢問過。-w-/
2008年6月12日
2008年6月11日
雷句誠告小學館(一)為何要告?
(株)小学館を提訴(雷句誠の今日このごろ)
六月六日,雷句誠告小學館遺失五張彩色原稿。新聞出來後在日本及台灣引起諸多討論,從編輯跟作家的問題,到賠償金額(原稿遺失的財產損害加上精神補償)的問題都有,透過陳述書跟起訴書,可以窺見日本出版社(編輯)跟作家之間檯面下的摩擦,遠超過一般人(尤其是在台灣的讀者)所想像。
這個問題相當的長,我會花好幾個篇幅慢慢寫(這件事跟一些相關問題)
為何對寫這件事情有興趣?不只是因為我喜歡這個作家(我有收賈修),更在於這個判例對’原稿’的定位很重要(以日本來說,台灣的部分我就不清楚了),會受此判決影響的不只有雷句誠跟小學館,而是所有漫畫家跟出版社。
因為原文相當相當的長,所以請不要奢望會翻譯全部(死),有興趣看編輯如何欺負漫畫家的請直接看上面的原文連結。
========
第一篇就來說為何雷句誠要告小學館。
出版社遺失漫畫家的原稿,這不是第一次也不是最後一次,比較有名的例子就是幻冬社遺失薔薇少女的原稿,導致PEACH-PIT強硬結束在幻冬社的連載出走到其他出版社,留給讀者一本不論是內容還是厚度跟價錢都很想哭的第八集。
雷句誠在陳述書中,開宗明義的就說了,會提訴最重要的是不滿編輯部的諸多行為。
除了一開始過低(總共50萬日幣)的賠償金+補償金,甚至有「どうせ紛失したって、原稿料払い直せば事は済むんだろ?」(雖然不見了,不過都附過稿費所以就算了?)這種粗魯的態度外,還有一個因素是對於小學館編輯的長期不滿。
陳述書中描寫了許多關於小學館與漫畫家(不只有雷句誠,還有許多知名的人也是)之間的摩擦。編輯跟作家,本應該是合作的夥伴關係,但是在"2 少年サンデー編集部の実態"中,雷句誠認為這種夥伴關係(至少在他的部分)蕩然無存。陳述書中細數了他跟各個責任編輯的摩擦。(包含了骨折事件始末[註],小學館的態度)
雖然有諸多不滿,雷句誠的態度是抱持"不再接小學館(不限定SUNDAY是因為編輯人員會互相調動支援)的工作",此時編輯部對雷句誠的聲明,也是抱持毫不在意,甚至可以說輕視的態度面對雷句誠。
許多事蹟(不只有他,還有助手、其他漫畫家)讓雷句誠有種編輯部把漫畫家當作單純的道具看待,沒想到後來又發生原稿遺失事件。諸多不滿累計起來,就決定要告小學館了。
註:請見陳述書中[3 金色のガッシュ!!の連載を止めるに至った経緯]的部分
簡略的說,雷句誠有意在法巫度篇結束後一年把賈修結束,但是編輯部不准,提了很多不能用的意見,雷句誠在跟編輯的抗議中激動的敲打桌子導致右手骨折(之後賈修暫停連載),此時雷句誠心中已有不再接小學館工作的意思了(もうサンデーでは駄目だ、小学館では仕事は無理だ。),並傳真到編輯部告知。
骨折這件事也有個小插曲,就不知道為什麼編輯部後來傳出"因毆打助手導致骨折"的流言。
雖然傳出的源頭已不可考,不過多少加深了對編輯部的不滿跟猜忌。
========
感想:
不要再有"編輯是支持作家創作的人"這種想法了。
還有日本的稿費真的很低,一張原稿,就算是雷句誠這種超有名的賣錢作家,也是黑白一張一萬日幣(得獎後升到一萬三)彩色一萬四日幣(得獎後升到一萬七)的價格,扣掉助手費真的没多少收入,賺很多的都是要靠版稅。
雷句誠的彩稿價格跟我的差不了多少(不過他的作品印出來後另外有版稅拿,我的稿費還要扣掉10%出版稅),這件事真不知道是該哭還是該笑......
補充:
雷句誠告小學館(二)原稿
6/13 修正:
どうせ紛失したって、原稿料払い直せば事は済むんだろ?的意思更正,薔薇少女的最後一集應為第八集。
六月六日,雷句誠告小學館遺失五張彩色原稿。新聞出來後在日本及台灣引起諸多討論,從編輯跟作家的問題,到賠償金額(原稿遺失的財產損害加上精神補償)的問題都有,透過陳述書跟起訴書,可以窺見日本出版社(編輯)跟作家之間檯面下的摩擦,遠超過一般人(尤其是在台灣的讀者)所想像。
這個問題相當的長,我會花好幾個篇幅慢慢寫(這件事跟一些相關問題)
為何對寫這件事情有興趣?不只是因為我喜歡這個作家(我有收賈修),更在於這個判例對’原稿’的定位很重要(以日本來說,台灣的部分我就不清楚了),會受此判決影響的不只有雷句誠跟小學館,而是所有漫畫家跟出版社。
因為原文相當相當的長,所以請不要奢望會翻譯全部(死),有興趣看編輯如何欺負漫畫家的請直接看上面的原文連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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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篇就來說為何雷句誠要告小學館。
出版社遺失漫畫家的原稿,這不是第一次也不是最後一次,比較有名的例子就是幻冬社遺失薔薇少女的原稿,導致PEACH-PIT強硬結束在幻冬社的連載出走到其他出版社,留給讀者一本不論是內容還是厚度跟價錢都很想哭的第八集。
雷句誠在陳述書中,開宗明義的就說了,會提訴最重要的是不滿編輯部的諸多行為。
「あまりにも編集者、出版社と言う物が漫画家を馬鹿にし始めた。」これが訴訟へと動いた動機です。
除了一開始過低(總共50萬日幣)的賠償金+補償金,甚至有「どうせ紛失したって、原稿料払い直せば事は済むんだろ?」(雖然不見了,不過都附過稿費所以就算了?)這種粗魯的態度外,還有一個因素是對於小學館編輯的長期不滿。
陳述書中描寫了許多關於小學館與漫畫家(不只有雷句誠,還有許多知名的人也是)之間的摩擦。編輯跟作家,本應該是合作的夥伴關係,但是在"2 少年サンデー編集部の実態"中,雷句誠認為這種夥伴關係(至少在他的部分)蕩然無存。陳述書中細數了他跟各個責任編輯的摩擦。(包含了骨折事件始末[註],小學館的態度)
雖然有諸多不滿,雷句誠的態度是抱持"不再接小學館(不限定SUNDAY是因為編輯人員會互相調動支援)的工作",此時編輯部對雷句誠的聲明,也是抱持毫不在意,甚至可以說輕視的態度面對雷句誠。
縄田正樹副編集長はやはり飯塚洋介氏と同じことを言う。
「いるじゃないですか?もう描かないと言って、また戻って描く人が・・・」
不是有嗎?那種說了不畫最後還是回來畫的人
許多事蹟(不只有他,還有助手、其他漫畫家)讓雷句誠有種編輯部把漫畫家當作單純的道具看待,沒想到後來又發生原稿遺失事件。諸多不滿累計起來,就決定要告小學館了。
註:請見陳述書中[3 金色のガッシュ!!の連載を止めるに至った経緯]的部分
簡略的說,雷句誠有意在法巫度篇結束後一年把賈修結束,但是編輯部不准,提了很多不能用的意見,雷句誠在跟編輯的抗議中激動的敲打桌子導致右手骨折(之後賈修暫停連載),此時雷句誠心中已有不再接小學館工作的意思了(もうサンデーでは駄目だ、小学館では仕事は無理だ。),並傳真到編輯部告知。
骨折這件事也有個小插曲,就不知道為什麼編輯部後來傳出"因毆打助手導致骨折"的流言。
雖然傳出的源頭已不可考,不過多少加深了對編輯部的不滿跟猜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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感想:
不要再有"編輯是支持作家創作的人"這種想法了。
還有日本的稿費真的很低,一張原稿,就算是雷句誠這種超有名的賣錢作家,也是黑白一張一萬日幣(得獎後升到一萬三)彩色一萬四日幣(得獎後升到一萬七)的價格,扣掉助手費真的没多少收入,賺很多的都是要靠版稅。
雷句誠的彩稿價格跟我的差不了多少(不過他的作品印出來後另外有版稅拿,我的稿費還要扣掉10%出版稅),這件事真不知道是該哭還是該笑......
補充:
雷句誠告小學館(二)原稿
6/13 修正:
どうせ紛失したって、原稿料払い直せば事は済むんだろ?的意思更正,薔薇少女的最後一集應為第八集。
2008年6月7日
2008年6月6日
2008年6月4日
2008年6月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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